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12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河南鸿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辣粉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菌落总数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07-20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修)市监食药罚【2019】62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参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0元; 2、并处罚款50000元;罚没款共计5011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生产企业公司标准问题 2.企业整改情况 1.立即启动召回机制。 2.成立整改工作小组。积极查找问题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明确奖罚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圆满解决。3.严格管理和检查。定期对生产过程、仓储管理、出厂检验等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严格管理,认真落实食品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实施责任追究,保证生产的产品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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