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11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金华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早餐搭档(果酪味夹心面包)片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03-20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市监食案【2019】9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 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子处罚。”的规定,给子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57.60元; 2、并处罚款50000元;罚没款共计50157.6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原料中带入 2.企业整改情况 1.要求对配料员进行新的上岗培训。配料员在配料前要认真计算。2.配备高精度电子称,减少配料过程中原料使用量的误差。3.原材料由专人采购,做好质量把关,要求原料供应厂家提供当批次的产品三证,对无法提供三证的原料进行拒收 。4.做好原辅料的出入库记录,做到有据可查。5.原辅料放置在在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6.产品成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要求放置在阴凉、通风、干燥处 避免阳光直射。7.要求客户(购货单位)按要求进行产品贮藏,放置在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8.要求原料供应厂家必须控制好防腐剂的使用量。9.提高产品的第三方检测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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