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11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修武县客美拉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韭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水胺硫磷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06-26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修市监食药罚〔2019〕55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种植环节过程控制不严。 2.企业整改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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