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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19年第11期
来源: 时间:2019-10-25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11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修武县客美拉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韭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水胺硫磷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06-26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修市监食药罚〔2019〕55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种植环节过程控制不严。   

2.企业整改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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