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30 12:33:02 星期三
首页 >> 专题 >> 食品抽验信息 >> 详细内容
专题
标准化服务
食品抽验信息
消费维权
>>消费警示
>>3.15专题
扫黑除恶市场监管在行动
机关党建
涉企乱收费问题线索征集_国务院“互联网+督查”
应急管理工作
执行公开
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
优化营商环境
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
示范区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食品药品安全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7期
来源: 时间:2019-10-11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7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博爱县金城鑫博大超市经营的美国原汁红提子露酒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酒精度/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17-09-21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博市监罚字(2019)178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狸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县、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全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全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80元,罚没款合计5018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未对供货方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进行留存

2.企业整改情况

1.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2.在进货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3.严格执行进货记录制度。4.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承诺和质检制度。5.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6.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7.积极完善今后服务体系。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2020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焦作市丰收路169号 电话:0391-3587618
豫ICP备17020193号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88号 网站标识码:4108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