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8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河南顶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紫薯糕、红豆糕、绿豆糕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04-30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食药罚【2019】17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参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416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70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工作人员失误,在该批次产品生产过程中数值计算错误且产品没有完全晾凉温度就进行包装。 2.企业整改情况 严格监督添加剂的数值计算,增加晾凉温度设备,确定晾凉温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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