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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3期
来源: 时间:2020-08-25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43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博爱县清化镇街道办事处西大街个体工商户(胡丰)经营的1批次羊肉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

2.生产日期/批号

2020-05-13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进行处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博市监罚字【2020】132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胡丰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该批次羊肉是从大辛庄购进,供应商无法确定超标原因。

2.企业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不在无资质的供货商购进相关食品;2、严格落实店内卫生制度,全面对店内卫生进行整理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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