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7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生产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孟州市鑫之源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汽苏打水饮料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菌落总数 2.生产日期/批号 2020-05-2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0版)》。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孟市监罚字【2020】第107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900元;2、处以罚款12285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生产企业公司标准问题 2.企业整改情况 1.对罐装车间更换所有紫外线杀菌灯。2.对全体员工进行“质量第一”的主题培训,增强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