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48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旺佳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锅巴(膨化食品)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20-05-11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食药【2020】95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43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高温、曝晒 2.企业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做好产品贮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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