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54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解放区盛隆生活超市经营的1批次黑芝麻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酸价(以脂肪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20-08-26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禁止销售下列食用 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解市监食罚【2020】MSCJ002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决定对你公司免于处罚的决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解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生产厂家生产加工过程问题 2.企业整改情况 1、完善进货查验制度。2、选择产品合格的进货渠道。3、严格按照商品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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