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55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天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火鸡面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酸价(以脂肪计)(KOH) 2.生产日期/批号 2020-03-03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三)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食药罚【2020】121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4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7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储存条件不当造成 2.企业整改情况 1、加强内部储存管理。2、对油脂进行酸价检测,及时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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