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61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焦作万达广场分公司经营的1批长沙臭豆腐(发酵性豆制品)(孜然味)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20-07-20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解市监食罚【2020】WC030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免于处罚的决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解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生产厂家生产加工过程问题 2.企业整改情况 完善进货查验制度,选择产品合格的进货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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