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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期
来源: 时间:2021-01-04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经营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博爱县金城鑫博大超市经营的爆肚粉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菌落总数

  2.生产日期/批号

  2020-03-26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博市监不罚字【2020】第24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免予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有问题或者生产企业公司标准问题

  2.企业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进货、验收、销售记录制度。2、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每批次产品 都有可追溯性。3、严格要求超市下属各部门,做好相应台账记录。4、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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