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5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生产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安庆珍佳经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花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二氧化硫残留量 2.生产日期/批号 2020-09-02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解)市监食罚【2020】SC1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880元;2、处以罚款11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解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过程控制不严 2.企业整改情况 1、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严把进货查验关,与供货商联系每批原料要进行检测,保证产品质量。3、对厂区生产场所、设施情况、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管理制度进行自查,认真整改。 二、温县好又多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黄花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二氧化硫残留量 2.生产日期/批号 2020-09-0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食药罚【2021】22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生产企业公司标准问题 2.企业整改情况 1、加强索证索票、验货流程管理,确保入厂商品合格。2、定期对商场商品进行全面检查。3、加强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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