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7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生产5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新雨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打水饮料、苏打水饮料、玫瑰花味苏打水饮料、白桃味苏打水饮料、柠檬味苏打水饮料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菌落总数 2.生产日期/批号 2021-03-10、2021-03-16、2021-03-14、2021-03-24、2021-04-07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市监处罚【2021】3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750元;2、处以罚款70000元。(5批合并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经检查分析把原料库、辅料库和化验室进行整改。更衣室、温度计、灭蝇灯和洁净车间进行了重新分割。 2.企业整改情况 1、原料库、辅料库和化验室进行整改。2、把更衣室、温度计、灭蝇灯和洁净车间进行了重新分割。3、对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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