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30 12:33:02 星期三
首页 >> 专题 >> 食品抽验信息 >> 详细内容
专题
标准化服务
食品抽验信息
消费维权
>>消费警示
>>3.15专题
扫黑除恶市场监管在行动
机关党建
涉企乱收费问题线索征集_国务院“互联网+督查”
应急管理工作
执行公开
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
优化营商环境
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
示范区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食品药品安全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9期
来源: 时间:2021-10-21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9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经营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沁阳市紫陵惠多家生活超市经营的芝麻香油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乙基麦芽酚

  2.生产日期/批号

  2020-03-10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市监处罚【2021】11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免予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生产企业公司标准问题

  2.企业整改情况

  1、完善商品的所有建档。2、加强进货索取票据要齐全,要规范。3、更换最新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2020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焦作市丰收路169号 电话:0391-3587618
豫ICP备17020193号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88号 网站标识码:4108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