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 28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孟州市奇达香调味厂生产的1批豆香居陈醋(酿造食醋)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不挥发酸(以乳酸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21-01-0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孟市监罚字〔2021〕088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实际生产加工过程中发酵工艺控制不当造成的。 2.企业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工艺进行酿造食醋。2、严格控制发酵工艺中关键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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