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2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生产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河南江妈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热广味香肠米饭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酸价(以脂肪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21-08-0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市监处罚【2021】17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42.1元;2、处以罚款5157.9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过程控制不严 2.企业整改情况 1、成立质量安全管理小组,每周召开工作会议。2、从生产环节抓起,多检测。3、学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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