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38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惠亿家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2批原味花生(油炸类)、辣花生(油炸类)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21-06-01、2021-06-06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孟市监罚字(2021)第134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焦作惠亿家超市有限公司免于处罚。1、没收原味花生7.345kg。2、没收辣花生1.376kg。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过程控制不严 2.企业整改情况 1、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加大力度,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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