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生产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沁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沁河液(白酒)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酒精度 2.生产日期/批号 2014-05-23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色内容负责。”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市监罚决字【2022】3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给予焦作市沁河酒业有限公司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25元。2、罚款:5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瓶盖结合不严实,造成酒精散发。 2.企业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对员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2、严格把好生产过程中每一个关口。3、原材料、包装物购进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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