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4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生产5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怀丰武陟油茶有限公司生产的油茶(黑芝麻)、油茶(精制牛骨髓)、油茶(中老年)、油茶(黑芝麻)、油茶(精制牛骨髓)产品。 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霉菌 2.生产日期/批号 2021-08-20、2021-08-20、2021-08-02、2021-09-02、 2021-09-0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市监处罚【2022】8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给予焦作市怀丰武陟油茶有限公司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560元。2、罚款:75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生产企业公司标准问题 2.企业整改情况 该企业已注销生产许可证 二、焦作惠亿家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油茶、武陟油茶、武陟油茶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霉菌 2.生产日期/批号 2021-08-20、2021-08-20、2021-08-0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市监处罚【2022】5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行政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其它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决定给予焦作惠亿家超市有限公司免于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生产企业公司标准问题 2.企业整改情况 1、更换供货商。2、加强超市管理,严把质量关,严格履行市场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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