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4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县鸿瑞祥副食百货超市经营的1批豆腐串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21-08-31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食药罚【2021】162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决定给予温县鸿瑞祥副食百货超市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66.74元,2、罚款10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进货查验不到位 2.企业整改情况 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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