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 8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县后院生活超市经营的1批次芹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毒死蜱 2.生产日期/批号 2021-11-17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食药罚【2021】148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4.1元。(与NO:STIBGFC21093763合并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购进时未索取检验报告和票据。 2.企业整改情况 组织培训学习,完善制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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