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0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山阳区国成蔬菜店经营的1批次韭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腐霉利、毒死蜱 2.生产日期/批号 2021-11-15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山市监处罚(2022)15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对焦作市山阳区国成蔬菜店作如下处理:免子处罚。同时案件移送山阳区农业农村局处理。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山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被抽检单位为零售环节,无法认定不合格原因。 2.企业整改情况 1.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2.严格按照农产品履行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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