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把市场准入关口。 认真履行登记监管职能,在登记注册环节依法审查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加强有关企业信息的共享应用,便于相关部门对其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管。 2.企业经营信用监管。 加大对企业经营信用监管的力度,从制度、机制等方面防止涉黑涉恶人员利用合法企业从事非法行为活动。依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3.网络交易领域监管。 加强网络交易领域监管,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指导电子商务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严防利用网络交易进行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4.合同监管。 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采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规范合同签约履约行为。严厉打击通过订立合同实施欺诈、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5.传销领域监管。 严厉打击传销组织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威胁恐吓、强交易、暴力抗法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6.广告领域监管。 加强广告领域监管,防止涉黑涉恶人员借助举报虚假违法广告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7.食品领域监管。 加强餐饮行业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在餐饮行业中滋生蔓延。 8.标准化领域监管。 进一步推动《河南省标准化法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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