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场主体: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规范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行为,充分发挥歇业制度纾困效应,切实降低经营困难市场主体的维持成本,持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拟印发《焦作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广大市场主体对《焦作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建议于10月16日下午下班前发送到焦作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邮箱:jzsjzck@163.com。 附件:焦作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022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