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30 12:33:02 星期三
首页 >> 政务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 详细内容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解读
>>公示公告
>>预算决算
>>政策法规
>>行政处罚
>>依申请公开
>>权责清单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行政奖励
>>行政确认
>>建议提案办理公示
>>规划信息栏目
>>府院联动
>>产品质量监管
>>回应关切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于危险化学品等33种(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3-12-29

关于危险化学品等33种(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近期,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砂轮、煤、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水泥、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农膜、管材、燃气器具、涉VOCs产品、配装眼镜、烧结普通砖、插座、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铅酸蓄电池、消防产品、钢材、安全帽、板材、家电、纸制品、纸尿裤、鞋类、洗化用品、学生用品、玩具、纺织品、液化石油气等33个种(类)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以下简称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抽查产品包括:砂轮、煤、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水泥、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农膜、管材、燃气器具、涉VOCs产品、配装眼镜、烧结普通砖、插座、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铅酸蓄电池、消防产品、钢材、安全帽、板材、家电、纸制品、纸尿裤、鞋类、洗化用品、学生用品、玩具、纺织品、液化石油气等33个种(类)产品。

(二)抽查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含生产、流通)

(三)抽查结果:共抽查379家次企业生产、销售的628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检出1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发现率1.75%。

    二、抽查结果

(一)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共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8种11批次。

1.煤:共抽取75批次,发现1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项目涉及:全硫。

2.食品相关产品:共抽取65批次,发现3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项目涉及:负重性能、容积偏差。

3.学生用品:共抽取15批次,发现1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项目涉及:张数。

4.纺织品:共抽取17批次,发现1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

不符合项目涉及:纤维含量。

5.车用汽油:共抽取116批次,发现1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项目涉及:乙醇含量。

6.车用柴油:共抽取95批次,发现2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项目涉及:闪点。  

7.电动自行车:共抽取13批次,发现1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车速限值。

8.农膜:共抽取11批次,发现1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

(二)符合标准要求产品,抽查符合标准要求产品617批次,砂轮、车用尿素、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水泥、化肥、管材、燃气器具、涉VOCs产品、配装眼镜、烧结普通砖、插座、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铅酸蓄电池、消防产品、钢材、安全帽、板材、家电、纸制品、纸尿裤、鞋类、洗化用品、玩具、液化石油气等25个种(类)产品未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情况。

三、跟踪抽查结果

在跟踪监督抽查中,未发现连续两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等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及时报送后处理结果;加强对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的后续监管,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质量意识。

下一步,市局将继续加强重点消费品和工业品质量监督抽查,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煤等11个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情况表.xlsx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2020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焦作市丰收路169号 电话:0391-3587618
豫ICP备17020193号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88号 网站标识码:4108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