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延续和变更河南小阿哥食品有限公司 等18家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公告(食生)第202409号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规定,依企业申请,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经市局综合审核,2024年9月份共对18家符合核发、延续和变更生产许可证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作出了准予生产许可决定并依法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现将其许可信息一并公告(名单见附件)。 所有获证企业应当持续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照许可范围进行生产并严格进行出厂检验,及时做好产品包装标识标注工作。 所有获证企业应完整保存、依法使用相关证照,并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 附件:焦作市2024年第9批符合核发、延续及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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