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国家试点,现将《河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河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