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号)河南省财政厅发布《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豫财贸〔2024〕37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专利转化专项项目资金(专利转移转化项目已公示)使用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3日至12月1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提供联系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91-3569873 监督电话:0391-2108616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169号 焦作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专利转化专项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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