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普及度和惠益面,促进我市创新型企业发展,接照 《焦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焦市监〔2022〕46号)的要求,现就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白名单”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进入条件 1.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0件及以上或有效实用新型专利50件及以上; 2.信用状况良好; 3. 经营状况良好; 4. 具有真实融资需求。 二、进入流程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管辖范围,对知识产权领域内的企业进行饰选审核,对符合进入条件的企业纳入推荐名单,指导其镇写《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 企业推荐表》 《见附件),报市知识产权局汇总后,报市发展改革部门,经筛查后,列入焦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进行公开公示,并推送至银行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遵循自主审货和风险自担原则对名单内企业发放贷款,并及时反馈企业获得贷款情况。 三、有关要求 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制度是开展知识产权 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的重要措施,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加大入园、入企走访力度,积极了解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和融资需求情况,加强与金融机构街接配合,充分发挥“白名单”作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满意度。 2022年10月24日 关于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制度的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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