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为积极构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快捷、高效维权援助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现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2022年10月30日 附件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社会公众和权利人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接收公众和权利人举报投诉及维权援助申请,尽职尽责、态度和蔼,耐心细致、诚恳热情。 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时间参照本级机关办公时间。 四、凡符合接收范围和接收条件的举报投诉及维权援助申请应及时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办理。 五、对不属于中心职责范围或管辖范围内的举报投诉、维权援助申请,应向举报投诉人、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告知其向有职权和有管辖权的部门举报投诉和申请维权援助。 六、热情向公众和权利人提供法律咨询和相关信息服务。 七、提供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服务,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徇私情,廉洁奉公,依法行政。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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