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焦作市专利转化奖补项目的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第二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豫财贸〔2023〕40号)中的相关规定,以及《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管理办法》(豫知〔2017〕63号)中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范围 1. 第一批及第二批专利转化项目奖补的评审范围:本次专利转化评审的范围是根据《关于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焦知〔2023〕16号)申报的第一批专利转化项目以及《关于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第二次申报工作的通 知》(焦知〔2023〕23号)申报的第二批专利转化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1、附件2。 2. 2023年专利权质押融资200万元(含)以下的奖补项目评审范围:根据《关于征集焦作市2023年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的通知》(焦知〔2023〕25号),申报的2023年专利权质押融资额200万元(含)以下奖补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3。 二、评审时间 定于11月下旬,时间为两天。 三、评审依据 主要依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第二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豫财贸〔2023〕40号)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数据管理平台登记的相关信息。以及《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管理办法》(豫知〔2017〕63号)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评审组织 为确保本次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补和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的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徐合林主任担任组长,李妍担任副组长,谢卫东、张明、刘志艳为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 拟聘请知识产权专家和财务专家共3人。知识产权专家由知识产权专家库中的专家担任或推荐,财务专家由焦作市内部审计协会推荐。 党建办郭长松参加评审执纪监督。 五、评审内容及方式 1.评审内容:企事业单位所申报内容项目书及佐证材料。 2.评审方式: ①第一批及第二批专利转化项目:专利代理师核定企事业单位的专利转化件数以及法律状态,财务专家核定企业的合同专利转化数以及实际支付金额,专家组评审之后建议奖励金额。 ②2023年专利权质押融资200万元(含)以下的奖补项目:企业质押融资产生的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给予奖补,奖补金额遵循以下原则: 融资金额200万元(含)以下,一般不超过企业以专利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60%,原则上一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六、评审纪律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规范进行,对评审专家、协调保障人员、项目单位提出如下纪律规定: 1.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做到忠于职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2.不准向项目单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3.不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4.不准参加项目单位的宴请及旅游、娱乐健身等任何可能影响评定公正性的活动。 5.不准项目单位或委托他人以包括使用微信或QQ等即时通信工具、短信及电话咨询、电子邮件、登门拜访等各种方式联系有关专家进行请托、游说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6.评审结果未公布前,不准透漏评审材料非公开内容、专家评审意见及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7.不准协调保障人员、县(市区)主管部门随同人员干预专家评审工作,不得对项目单位发表任何评价或导向性意见。 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评审费用 本地评审专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专家费用。 附件:1. 第一批专利转化奖补项目申报名单.doc 2.第二批专利转化奖补项目申报名单.doc 3.专利权质押融资额200万元(含)以下项目汇总表.doc
焦作市维权保护中心 2023年 11 月16 日 专利转化专项项目评审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