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焦作市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个核心,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把“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理念贯穿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把法治思维体现在每项工作行为之上,全局法治观念全面增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权力责任更加明晰,执法形象大幅提升,部门作为更加突出。获得全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优秀格次,被市政府评为2023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一是印发了《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计划》,抓住学法的关键少数,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市局党组中心组进行了4次集中学法活动。二是订购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等学习书籍,利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组会“第一议题”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三是全方位、有重点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等线上网络学习,有效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市局党组对全局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中层负责人积极落实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领导机制,统筹推进落实党中央、省市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组书记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融入市场监管工作总体安排,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将本部门抽查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机制一并规制。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统筹规范全市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完善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分类实施、务实高效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模式。探索推行“双随机+信用”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相融合,提高监管靶向性和工作效能。树立信用监管“通用模型+专业模型”理念,建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级分类评价模型。协调双随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完善各自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相关机制文件,推动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将触发风险预警条件的企业纳入“双随机”抽查重点关注库,相应提高抽查频次、比例,实现精准靶向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2024年,全市共完成本部门抽查任务1841项,排名全省第二,完成跨部门抽查任务2060项,排名全省第五。 2.增强依法合规意识,坚持依法决策。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规范行政决策办法》《焦作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持续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机制,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并将上述条例和规定,写入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等制度。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断推动议事决策法制化和规范化。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关。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和新修订的《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拟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签订行政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开展前置审查的活动。规范执行《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聘请好谦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以及复议、诉讼等涉法事务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开展了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5件,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执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等工作程序。对我局出台的3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接受市司法局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每月定期报送我局发文目录,并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3.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迅速传达贯彻全市执法单位柔性执法动员会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扩大)会议精神。专门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工作推进会,向市县两级法治和执法稽查骨干重点传达了王继勇副市长的讲话,特别是会议提出的柔性执法“七严”措施。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把扎实推进柔性执法作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任务,积极贯彻执行。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签订了《焦作市柔性执法承诺书》,在执法中主动出示“七严”措施提醒卡,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强化柔性执法慎用行政强制措施。出台了《关于强化柔性执法慎用行政强制的通知》,结合贯彻落实《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柔性执法慎用行政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握好合法合理原则、主动服务原则、适当原则、便民原则等四项原则,并在推进柔性执法中紧密结合实施“四张清单”和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综合考量违法行为情节,慎用行政强制措施。三是扎实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常态化开展“四张清单”实施情况统计和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理从轻处罚案件154件,减轻处罚案件66件,不予处罚案件67件,累计减免381.11万元。公布“四张清单”典型案例2批13个,并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制度。印发了《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制度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将行政指导贯穿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全过程。五是建立依法实施免罚与加强法治教育同步推进机制。出台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依法实施免罚与加强法治教育同步推进机制的通知》,全面推行免罚告知承诺制,对依法实施免罚的案件建立免罚工作台帐和免罚回访机制,形成免罚、整改、规范工作闭环。六是进一步完善柔性执法工作机制。先后印发了《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关于转发焦作市实施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三书一函制度”的通知》《关于转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深入推进行政服务型执法建设。在“全市首届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实战教学选拔赛”中,我局选送的《把包容审慎理念融入案件办理》的授课荣获全市通用类第1名。 4.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能力提升年”活动,建立完善十项工作机制,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持续加强预制菜、肉类产品、网络餐饮服务等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在全省率先举办了“千校校长”校园食品安全大讲堂活动。全市完成食品抽样12492批次,合格率97.39%,核查处置任务完成率 97.61%。《中国市场监管报》宣传报道了市局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做法。组织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肉类制品专项整治等行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14件。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积极推进药品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零售药店重点品种追溯情况在全省保持第一方阵。持续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化妆品靓盾2号”等专项整治。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两品一械”违法案件161起。三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出台了《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围绕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结普通程序行政执法案件1684件。 5.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调处化解体系建设。一是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7×24小时保持畅通、有序。12315热线及时接收高效流转处置投诉举报、快速督查督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市共接到群众咨询、投诉(举报)101676件,其中投诉34631件,举报12579件,咨询54466件,争议金额1752.6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3.05万元。全市投诉按时初查率、举报按时核查率均达到100%,投诉按时办结率99.99%。二是强力推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在全市培育10个重点区域、商圈,引导民生关切、纠纷易发的企业加入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系统)机制。全市共发展ODR企业1510家,今年新增ODR企业492家;全市共发展无理由退货承诺主体1097家,今年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主体425家;不断扩大“消费维权服务站”覆盖面,全市共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901家,今年新增223家。三是发挥消保中心作用,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综合运用调解、劝谕、约谈、媒体曝光、支持诉讼等多种手段,推动消费纠纷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积极推广315智慧平台,鼓励引导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入驻企业,进一步提高平台的覆盖面、入驻率,帮助经营者降低涉诉成本,提高消费者维权效能。全市消保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92件,调解成功566件,投诉解决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万余元。四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温县、中站区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我市共有7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家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联合调解办公室,各县(市)实现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完成我市首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进一步深化我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运行良好,诉调对接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和调解成功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全市受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353起,调解成功206起,成功率58.4%。五是规范和加强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被复议12起(不含不予受理的案件),复议决定均为驳回复议申请或维持行政行为。无被撤销、确认违法、无效等情形;2起行政诉讼,其中1起原告撤诉,1起胜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相关规定,积极运用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整治不文明执法行为。一是开展日常监督抽查基层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情况。到专业分局、解放区局、武陟县局、修武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等单位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向执法人员宣讲行政执法的合理性原则及适用,解读《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新增亮点内容,并现场答疑解惑,查看、点评行政执法案卷及法治宣传材料。二是开展全市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开展2024年度全市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及近三年办结的重点食品企业、餐饮企业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活动。共评查执法案卷63件,其中参评的推荐案卷23件、重点食品企业案卷29件、重点餐饮企业案卷11件。经集中评查和复核,确定优秀案卷11份,并将案卷评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办案单位,要求对照问题整改、提高。 7.强化府院联动。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第四次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精神,对列入全市11项重点问题事项中的2个事项,破产(含重整)企业的登记注销问题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问题基本解决。一是着力破除破产(含重整)企业登记注销难障碍。大力推动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破产企业登记事项便利化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优化破产企业退出市场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采取开通绿色通道、明确办理时间、建立快速注销制度、简化特殊事宜办理手续等,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注销企业54家,数量比2023年(3家)增长1700%。二是扎实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与市发改委等部门共同成立了“信用修复一件事”专班,联合印发了《焦作市信用修复“一件事”实施方案》,同时,制作了《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指南》,明确信用修复依据、信用修复事项及条件、信用修复的途径等内容,帮助指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重塑良好信用。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3242户,移出省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0户。 (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统筹线上、线下学习方式,全方位、有重点的开展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工作。立足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分重点、分层次,制定了40批4306人次的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先后组织全市系统法制、执法骨干5批次人员参加了省局、省药监局及市司法局举办的各类法治、执法培训;常态化开展“市场监管业务大讲堂”活动,组织市局业务骨干聚焦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等内容进行授课,目前已累计举办15期,轮训干部职工3900人次;组织4批259人次赴南阳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开展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举办了2024年度法治工作培训,围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邀请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科长杨伟进行授课,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直属单位法制机构和市局机关各科室人员进行了培训。开展“一月一法一案例”“市场监管执法稽查云课堂”等法治培训,通过线上学习的方式组织全市系统执法人员学习市监法律法规。 二是多种形式开展市场监管普法活动。全面落实《焦作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知识产权宣传周、计量日、标准化日、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为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是大力推进以案释法工作。2024年,围绕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公开发布了9批36起典型案例,3件入选省市场监管局典型案例,1件案例入选国家总局“神医”“神药”广告违法典型案例,5件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违法案例被《中国品牌与防伪》转载。此外,搜狐、网易等网络媒体也对我局公布的典型案例进行了转载发布,形成了强有力的执法震慑,有利的促进了市场主体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提升守法诚信经营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还存在短板。在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普及教育上,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目前对市场主体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趋同化严重,针对性、特色性、有效性缺乏,案例警示和风险提示不足,普法的有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柔性执法的理念还不够深入。基层执法单位对柔性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尽管上级出台多项推进措施,但在基层落实中仍然存在棚架的现象。 三、2025年工作计划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法治思维,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监管法治化水平,推动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 一是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重要内容,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创新培训教育方式,通过丰富活动形式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基本法治观念,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监管实践中。 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规范适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权适用通则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熟练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完善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定期公布“四张清单”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扎实推进证照到期提醒、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等柔性执法工作,健全刚柔并济的行政执法机制。 三是持续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对照《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任务清单》,全面梳理工作任务,明确职责,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四是深化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日常行政执法监督,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每年度至少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五是强化法治培训,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机构人员、监管执法人员、新录用公务员等全员学法用法制度,融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升法治骨干培训、执法骨干培训、业务条线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扩大覆盖面,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 六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普法成效。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为主体,以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补充的普法体系。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通过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发布风险警示、以案释法、约谈提醒、说理式执法等多种形式,将普法融入到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等全过程、各环节。利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加强经营主体守法经营教育、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形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5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