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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10-09

焦市监〔2023〕149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焦作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各(县、市)计量技术机构: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10月9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3〕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计量工作,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重要意义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是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防建设、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计量是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市计量工作稳步发展,量值溯源体系逐步完善,计量测试、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在保障民生、提高质量、节能减排、维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我市计量工作的基础还很薄弱,主要表现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缓慢,特别是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不相适应;计量技术人员结构老化,人才储备和人才支撑严重不足;计量监管手段不完备,计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仍有待加强。进一步做好全市计量工作、夯实计量基础、完善计量体系、增强计量保障能力是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锚定“两个确保”、再造发展优势、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新篇章的迫切需要,是提升我市综合实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新突破、改革引领,需求牵引、供给提升,政府统筹、市场驱动,协同融合、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聚焦再造发展优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加强计量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调动各方资源,完善计量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快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进测量体系,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计量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现代化测量体系初步建立,计量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进入全省前列。计量科学技术水平显著提升、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计量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形成符合我市实际、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计量检测服务体系。

到2035年,全市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在线测量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智能监管模式日益成熟,计量监管更加科学有效。计量科学文化深入人心,共建共享的社会计量意识更加牢固。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

1.加强计量标准建设。统筹考虑技术能力和我市实际,建设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为主体的层次分明、链条清晰的计量标准基础设施网络。实施计量标准能力提升工程,在公平交易、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生命健康、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新建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快推进我市各类计量标准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

2.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深入推进计量技术机构改革创新,保持计量体系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确保国家量值的统一和安全,推动法定计量职责有效履行,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全市计量资源,科学规划量传溯源体系,全面提升我市计量技术机构量传溯源能力。到2025年,按照省局要求,市级计量技术机构综合能力要达到82项以上、县级20项左右。

市级计量检定机构:围绕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强制检定需要,加强贸易结算、食品安全、生产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

县级计量检定机构: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强制检定需要,加强生产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等基础民生领域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

专项授权计量机构:围绕行业和专业强制检定需要,持续维护专项授权计量标准,提升承担政府及行业专项授权计量工作的能力。

3.强化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计量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行动,注重培养计量领域高层次学科带头人,支持培养中青年人才。实施计量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行动,以省、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依托,建设计量公共教育资源开发、培训平台和实训基地,全面提升我市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加强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及计量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管理和计量专业职称评聘工作。组建市级计量专业人才专家库,支持技术人员开展技术交流合作。

(二)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4.加强计量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做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持续增强计量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切实营造推动我市计量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5.优化计量监管体系。推动监管重点从管器具向管数据、管行为、管结果的全链条计量监管转变,实现全要素、全流程监管。健全计量比对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以焦作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依托,各(县、市)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为补充,分级做好辖区计量比对工作。常态化开展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使用专项监督。实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效能评价考核制度,实时公布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维护和退出清单。建立标准物质质量追溯机制,开展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技术核查。落实市场主体计量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强化计量风险防范意识,快速有效处置计量突发事件。

6.强化民生计量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对集贸市场、加油(气)站、餐饮业、商店、眼镜店、医用计量器具、“民用四表”和定量包装商品等的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强化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监管,完善定量包装商品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相关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民生计量保障能力。面向精准医疗、可穿戴设备、体育健身、养老等健康民生领域,完善相关计量保障体系,夯实高品质生活的计量基础。围绕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计量监管需求,加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能力建设。

7.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建立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体系。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完善数据可信、服务透明的诚信计量信息公开机制,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推行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县(市、区)局、示范区分局每年引导、培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不低于10家。

8.加大计量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加大跨区域计量执法力度。加强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以及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存在与其承诺事项不符的计量违法行为。加强计量器具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查处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计量违法行为。深化、配合做好“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加油站计量违法行为,通过在监督执法中推广加油机暗访车等方式持续改善执法工作保障条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9.强化能源计量监管。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监管。依法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引导用能单位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的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落实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主体责任。到2025年全面完成我市“十四五”97家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工作。

(三) 深化企业计量服务

10.持续深化 “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围绕“356”特色产业集群和“2122”工程,“专精特新”入库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开展计量法律法规、测量管理体系、计量测试专业知识培训,帮助企业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健全计量管理制度、提出计量器具配备合理化建议等,树立企业先进计量理念,提升过程保障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

11.完善企业计量体系。鼓励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引导其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落实企业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开展工业企业计量标杆示范。实行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发挥龙头企业和各类计量技术服务机构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计量保障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计量工作是重要的基础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有效衔接,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明确阶段计量发展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单位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应按规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争取政策支持,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标准物质研制、计量数据应用、强制检定等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计量行政管理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培养,提升计量队伍的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分层级,分类别做好人员培训工作,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的行政管理和计量技术队伍。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地要建立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分析进展情况,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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