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市局对本局2024年6月30日前发布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9件,废止5件。除公布保留的文件外,市局2024年6月30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doc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