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30 12:33:02 星期三
首页 >> 政务 >> 政策 >> 其他文件 >> 详细内容
政策
政策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解读
>>公示公告
>>预算决算
>>政策法规
>>行政处罚
>>依申请公开
>>权责清单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行政奖励
>>行政确认
>>建议提案办理公示
>>规划信息栏目
>>府院联动
>>产品质量监管
>>回应关切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于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1-10

   焦市监办〔2022〕2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分局、专业分局、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各直属机构:

  现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豫市监〔2021〕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执法办案、业务主管和法制机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各负其责、协同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保障相关工作落地。

  二、认真学习,牢固掌握。认真学习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内容,掌握好相关信用修复相关规定。

     三、强化培训,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对新的法律法规组织业务科(股)室、工商所等执法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同时注重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进行广泛宣传,让市场主体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内容,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四、落实法规,依法履职。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内容要求,依法开展信用修复等相关工作,确保履职尽责。

                              2022年1月7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2020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焦作市丰收路169号 电话:0391-3587618
豫ICP备17020193号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88号 网站标识码:4108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