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办〔2022〕87号
关于印发焦作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市局相关科室,市食药所:
现将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焦政办〔2022〕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依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焦作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