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30 12:33:02 星期三
首页 >> 政务 >> 政策 >> 其他文件 >> 详细内容
政策
政策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解读
>>公示公告
>>预算决算
>>政策法规
>>行政处罚
>>依申请公开
>>权责清单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行政奖励
>>行政确认
>>建议提案办理公示
>>规划信息栏目
>>府院联动
>>产品质量监管
>>回应关切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于印发焦作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 工作规则及2022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7-01

焦市监〔2022〕76号

关于印发焦作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2022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在前期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焦作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焦作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2022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焦作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为加强对我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建立焦作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批复,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决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焦作广播电视台、焦作银保监分局等14个部门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科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区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五、职责分工

(一)市市场监管局

承担联席会议牵头职责及办公室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影响大、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重大事项开展联合处置,适时组织开展联合调研、检查督导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办力度,曝光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的宣传、培训和推荐表彰等工作,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典型经验。

(二)市委网信办

协同推进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按照有关部门意 见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督促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做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过程中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推送联席会议及权威机构、媒体相关宣传文章,营造良好网络氛围。

(三)市教育局

协同推进教育系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合法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普及,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同推进工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市内行业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五)市公安局

负责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犯罪,推进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等衔接工作,协同做好防范工作。

(六)市民政局

协同推进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七)市司法局

配合做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相关工作。协同组织实施公平竞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

(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同推进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及房屋建筑等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房地产及建筑市场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九)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发挥农资打假牵头作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同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对行业领域内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十一)市卫生健康委

协同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负责对卫生健康领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十二)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

协同推进金融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工作,做好支付、征信等金融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相关的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焦作广播电视台

推进市本级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等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负责规范市本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宣传行为,杜绝各类节(栏)目的虚假宣传行为。

(十四)焦作银保监分局

协同推进对银行保险金融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和加强自律,负责对辖内机构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焦作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2022 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时期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取得新成效,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始终把反不正当竞争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强调要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不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各类影响公平竞争的难点、堵点问题,坚持部门联动,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一)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为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设置“红绿灯”,提高公平竞争规制能力。聚焦商业促销、医药购销与医疗服务、校外培训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适应新产业新经济新模式发展趋势,加大对平台经济、数字经济、高科技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网络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刷单炒信”、“流量造假”等社会反响强烈问题,查办、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维护网络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宣传贯彻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即将出台的《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促进创新发展,着力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三)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力度。加强对行业领军企业、老字号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商业标识、商业秘密的保护,维护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激发企业研发热情。强化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探索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商业秘密保护工程”专项任务,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申报等相关工作。加强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完善反不正当竞争规则体系,优化公平竞争制度环境

(五)积极参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反不正当竞争法》再次修订已列入国家立法计划。按照立法机关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安排,积极开展调研,及时梳理法律实施中的难点、堵点,提出修法意见建议。(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六)配合做好《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工作。围绕完善细化不正当竞争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根据上位法修订情况,提出《条例》修订意见建议,配合立法机关有序做好《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工作,为竞争执法和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明晰指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五、统筹协调推进,形成监管合力

(七)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进一步发挥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定期会议、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联合执法办案等工作机制,推动部门间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有效发挥监管合力。推动县(市、区)尽快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营造公平竞争社会氛围。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力度,引领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和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和建立行业自律规则,指引经营者诚实守信、合规经营。(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督促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部治理,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公平参与竞争。(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取得实效,共同推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取得新成效。(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6月30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2020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焦作市丰收路169号 电话:0391-3587618
豫ICP备17020193号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88号 网站标识码:4108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