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办〔2022〕158号 关于开展2022年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为落实省局《关于开展2022年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的通知》(豫市监明电〔2022〕223号)要求,充分发挥公益科普宣传对消费品质量安全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市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我市2022年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下简称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护航,共享美丽生活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聚焦电动自行车、燃气具等重点产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紧密围绕电动自行车、燃气具等社会关注热点产品,通过宣传海报、宣传片等形式,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加强警示,对违法典型案例加强曝光,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相关产品,避免因产品质量或使用不当引发安全事故。同时,结合电动自行车、燃气具新标准的发布与实施,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宣传宣贯,引导鼓励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提升从业者质量安全法律意识。 (二)聚焦产业集聚区强化问题警示。以焦作市 2022 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19类产品为重点,聚焦产业集聚区,梳理分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与排查治理突出问题,强化问题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组织当地学生、居民或采取线上方式参观企业生产过程中关键生产工艺、环节的质量控制,讲解质量管理知识,推动企业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聚焦农村地区深入推进质量共治。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和乡贤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农村基层党组织探索实施农村产品质量网格化管理模式,发挥动员村委会干部、退休教师、老党员、创业能手、青年白领等参与质量工作,“口口相传”质量政策和优质产品,示范培养科学消费理念,带动农村群众共同营造健康理性的消费环境。利用图书室、广播站、文化站、乡村中小学等活动场所,开展农村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调动广大农村消费者重视产品质量参与质量共治的积极性,培育农村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商标品牌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四)聚焦儿童老年群体普及质量安全知识。聚焦少年儿童,以家用电器的电气安全,玩具、家具的机械安全,学生校服的化学安全知识等为重点,通过开展质量安全课程、实验室开放、质量安全倡议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质量安全科学知识的普及运用。聚焦老年群体,以养老居家用品为重点,选择老年群体较集中的乡镇、社区和老年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重点宣传网络上常见的质量安全谣言和防范养老诈骗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升老年消费者拒假辨真能力和质量安全意识。 (五)聚焦关键时间节点和重点传播媒介提升宣传效果。围绕开学季、节假日以及双十一等消费行为高发期,针对时令、节令产品,通过集中发布消费提示等方式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科普活动,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绿色消费。利用平面媒体、网络新闻媒体、短视频以及网络直播等新媒体对年轻群体的影响力和线下展示互动对儿童老年群体的直观性和可接受性,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活动载体、丰富宣传内容、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系列宣传活动,扩大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局将以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作为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的重要抓手,推动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开展,各地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策划特色鲜明的活动内容,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确保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走深走实。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制定活动宣传方案,组织编发好宣传资料,将宣传工作与其他活动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利用系统内报刊、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主动与地方主流媒体合作,向社会充分展示市场监管部门保障与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的成果,形成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总结提升,确保成效。各地要及时总结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将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形成品牌效应。活动开展时要妥善处理疫情防控和宣传工作的关系,并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突出宣传亮点、工作经验、取得成效)、相关视频和照片报送至市局监督科。 联系人:买莎莎 电话:2108812 邮箱:jzjdk@163.com 2022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