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2022〕62号 关于印发《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企纾困政策十七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企纾困政策十七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惠企纾困政策十七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要求,推动国家、省、市各项惠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十七条惠企纾困政策如下: 1.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登记注册“网上办、不见面”。对市场监管部门证照办理事项,实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对需要市场主体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对需要进行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及时安排、限时办理。 2.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改革,推广网上办事全程电子化,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深化“不见面”审批,扩大远程在线审批事项范围。 3.推进开办企业“一日办结”、“一表填报”,打造“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版。在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完善“一站式”服务体系。线下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通办”服务模式;线上通过“一网通办”网上服务专区,整合设立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升“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将印章免费刻制、营业执照免费邮寄送达落到实处,确保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4.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审批制度改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深化推进告知承诺制,对于非关键性材料,实行“容缺受理”。 5.支持企业争先创优。认真落实省市各项质量奖评审政策,积极帮助企业申报争创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重点培育1-3家企业争创省长质量奖、3-6家企业争创市长质量奖,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助力产业提质增效。 6.推进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实施稳企强链工程,全年精准帮扶14家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向100家企业宣传培训推广ISO9001质量管理先进方法,逐步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助推焦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7.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支持、帮助企业在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8.实施惠企计量检定服务,优化检定流程,快速受理,快速检定,提高效率,免费全力保障企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提供精准检定服务。 9.强化质量帮扶。通过“质量问诊”、质量培训等方式,帮助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10.加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积极对接郑州市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为各类企业提供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产品交易及融资服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转化工程,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侵权假冒案件查处力度。 11.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出台市场监管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通过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约谈指导、责令改正、行政建议等柔性执法措施,帮助市场主体纠错减负。 12. 启用企业信用修复功能,认真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并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 13.强化涉企收费治理。开展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租赁物业业主(房东)代收电费违规加价和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违规收费等专项整治,切实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14.深化政银合作。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推送通道,将战略合作协议落到实处,为金融机构向企业融资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举办银企洽谈会,为更多企业雪中送炭,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15.加强“小个专”党建。以指导开展党建工作为纽带,不断激发“小个专”经济组织发展潜能,以“小个专”党建工作高质量促进“小个专”经济组织高质量发展。 16.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全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17.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售后服务等各项制度,落实主任责任,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鼓励引导有较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企业客服售后机构健全的经营者成为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单位(ODR企业),到2022年底,力争发展ODR企业达300家以上,提振消费信心。 2022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