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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于成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9-19

焦市监〔2022〕113号

关于成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以下简称“小个专”)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动“小个专”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市局决定成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孟令辰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萍 市局四级高级主办

成  员:市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焦作市个体劳动者协会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非公经济促进科,田文超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人员:各成员单位指派一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有关工作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事务,编发《全市“小个专”党建工作简报》。开展“小个专”党建有关宣传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调研,总结典型经验、发现薄弱环节,提出工作建议。研究指导“小个专”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促进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整合有关资源、渠道,充分利用市场监管各项业务职能优势,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服务。

三、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一)不断提升“小个专”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指导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开展登记注册、年报、抽查、检查等业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小个专”党员数量和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小个专”党建工作基础档案,健全常态化摸排、动态化组建、规范化提升工作机制。加强与组织部门的信息沟通,推动党建信息、市场主体信息间的对比,依托数据信息及时跟进指导建立党组织,掌握外卖送餐员群体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中党员的基本情况和党组织组建情况。

(二)紧密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指导“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充分结合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监管、广告、质量、特种设备、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业务职能,解决“小个专”市场主体党建工作和经营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结合生产经营,广泛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等活动。通过促进“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引导广大“小个专”市场主体争当“诚信守法经营户”“市场秩序维护者”,强化主体责任和自律,推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注重发挥“小个专”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畅通沟通渠道,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及时反映“小个专”市场主体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意见诉求,把中央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堵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小个专”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通过党组织反映给相关政府部门,共同推动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三)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市局将确立17家“小个专”党组织作为党建联系点,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到联系点开展专题调研或参加其组织活动。加强工作指导,帮助所联系企业解决党建工作和经营发展中的问题,努力将联系点建设成为“小个专”党建工作的示范点。

(四)培育典型推广经验。做好党建示范点建设,广泛宣传推广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小个专”党建工作以及“小个专”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的经验、做法、成效。加强信息交流,建立健全“小个专”党建信息报送机制。

四、相关制度

(一)建立定期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二)建立“小个专”党建工作调研制度。市局“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企业商户开展调研活动,除本身业务工作外,都要以市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身份,调研了解“小个专”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情况,指导“小个专”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三)建立“小个专”党建工作培训制度。市局“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小个专”党务工作者以及“小个专”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进行培训。

(四)落实有关经费保障。市局“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所需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给予保障。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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