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办〔2022〕149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力开展党建引领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专业分局: 现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力开展党建引领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活动的通知》(豫市监明电〔2022〕2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局要参照市局文件,尽快成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党建引领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扎实推进。要按照省局文件精神,逐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尤其要迅速开展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党组织和党员的排查工作,将相关数据纳入“河南省市场监管系统非公党建智慧平台”,并于9月21日前,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党组织数和党员人数报送市局非公经济促进科。 三、总结经验。各单位要结合省局要求和自身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好党建引领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活动,抓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各单位工作成效、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统计报表于9月28日前一并报送市局非公经济促进科。 联系人:江林 联系电话:2170833 邮箱:jzfgjjk@163.com 附件1:《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力开展党建引领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党建引领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 2022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