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办〔2023〕5号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市局安全生产各有关科室及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体系,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科学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市局决定在全市特种设备领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项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准则,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强化支撑保障,大力提升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检查安排 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市局组织各县区局开展特种设备领域自查。(1月10日至2月28日)督查阶段:市局抽查重点领域应急预案专项检查开展情况。(3月1日至3月20日)整改阶段: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定期跟踪问效。(3月20日至3月31日)检查方式: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人员询问、现场演练(示)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监管部门层面。 1、是否按照规定编制修订本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2、是否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3、是否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4、特种设备领域预案检查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层面。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查内容详见附件(特种设备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检查标准)。 四、检查步骤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特种设备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做好专项检查动员部署工作。 (二)严密组织、自查自改。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对照特种设备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检查标准开展自查,必须对所有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进行整改。 (三)深入检查、严格执法。 各单位要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邀请专家,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严查预案编制照搬照抄、预案不演练、演练走形式等突出问题。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风险。 (二)强化问题整改。 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两个清单”,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彻底整改。 (三)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立即安排部署,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业,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项检查顺利开展。请于1月30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报市局安全生产工作专班(特种设备科)。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于3月2日前将专项检查总结报至市局安全生产工作专班(特种设备科)。 邮箱:jzstzsb@163.com 附件: 特种设备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检查标准 特种设备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检查标准.doc 2023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