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办〔2021〕45号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焦作市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有关科室和直属机构:
现将《2021年焦作市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4日 2021年焦作市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全市质量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全省、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突出高质量引领,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不断提高质量治理能力,为建设“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1.积极构建大质量工作体系。统筹质量发展规划、质量强市建设、质量品牌发展、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质量安全,完善大质量政策体系,着力固根基、补短板、扬优势,推动质量变革。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完善质量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推动党委和政府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 2.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高起点谋划编制《焦作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完善焦作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的领导机制和政策保障措施,发挥焦作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质量发展工作的谋划与推进。适时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质量大会,安排部署全市质量工作。 3.推动区域质量水平提升。充分发挥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活动,将其列入全市质量工作考核范畴,推荐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申报“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不断提升区域质量发展水平。 4.完善质量工作考核督察和激励机制。发挥考核督察“指挥棒”作用,持续开展县(市)区质量工作考核,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内容和方式,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强化质量工作责任。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和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积极争创国务院质量工作成效明显地方。认真总结、提炼和宣传推进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可推广、可复制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带动多数、影响全局的放大效应。 5.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围绕疫情防护用品及原材料生产、富民乡村产业、支柱性产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产品、消费外溢产品以及质量问题突出产品等行业领域,按照一个一个产品、一个一个行业抓质量提升的要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我市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培育一批样板、总结一批经验、宣传一批典型、引领一批产业,切实改善质量供给能力和水平。 6.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研究修订《焦作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发挥市长质量奖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获奖单位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将质量理念、质量文化、质量管理模式向全产业链延伸,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竞争力。 7.加强质量品牌建设。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下大力气培育挖掘一批具有时代特征、鲜明特色、示范性强、社会认可度高的质量品牌。强化质量对品牌的引领作用,积极宣传推广区域质量品牌,打造一批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8.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经验、方法,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重视全面质量管理,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9.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贯彻落实《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市监〔2020〕160 号)精神,配合省局做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10.强化产品售后服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汽车等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加强与12315指挥中心、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合作,做好产品“三包”争议处理工作,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11.建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制度,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省局指导下,完善重大工程设备质量安全监理制度,加强防伪产品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防伪工作在预防和打击假冒违法活动、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12.完善质量统计监测体系。按照省局要求,组织开展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和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算。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制度,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质量状况调查,形成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支撑。持续开展服务质量监测,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服务质量监测技术指南》,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服务质量领域,从主观质量评价、客观质量评价和相关舆情信息监测分析等方面,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监测,发布全省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分析报告,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13.统筹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贯彻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意见》(国市监质〔2020〕177 号),探索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发挥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效能,强化协同服务,支撑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服务需求。 14.积极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 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深入报道全市各行各业开展质量提升的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抓好2021年“质量月”活动,加强质量主题宣传,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不断增强群众的质量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5.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持续推动质量知识进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活动,提高青少年、大专学生、职业员工和广大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实施企业质量素质提升工程,鼓励和支持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培养质量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开展针对产业工人、一线劳动者的质量教育培训,提升质量技能和素质。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把产品和服务做精做细,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和信誉。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培育更多的“中国工匠”,使“工匠精神”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配合省局开展质量文化建设典型案例征集和评选活动,多角度、立体化传播和塑造河南质量形象,讲好河南质量故事,厚植质量强市建设的人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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