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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4-28

焦市监办〔2021〕77号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现将《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28日


  2021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1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主业主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全面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健康消费引导,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紧紧围绕“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这条主线,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健康”为统领,落实监管举措,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杜绝餐饮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开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切实提高全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一、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的各项措施,依法、便民、高效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和小经营店登记、小摊点备案事项,按时办结率100%。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

      二、深入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一)督促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张贴主体责任清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要求,加强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食品经营过程管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应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自评。

  (二)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的通知》(市监食经〔2019〕65号)要求,指导各地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项目清单,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制定、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防控重大食品经营安全事故和负面舆情事件。

  (三)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行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落实省局《关于开展食品经营安全透明监管阳光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行餐饮食品安全透明监管阳光执法工作,推动各县市区透明监管阳光执法工作规范开展。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和考核。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考题库等为主要内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充分发挥“豫食考核APP”、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在线学习培训和抽查考核作用,通过告知书、网络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软件使用覆盖面,规范餐饮制售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控能力。

  (五)继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转移“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重心,按照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规模,从大到小,逐步扩大“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面,打造河南“互联网+餐饮监管”规范化品牌。

  (六)继续推进“区块链+餐饮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局要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强化工作调度,严格工作标准,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二是加强运行保障,各县(市)区要广泛宣传引导,创新工作方法,研究制定激励措施,提高餐饮服务单位应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沟通。建立有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信息沟通机制。要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加强信息沟通,重大情况在采取得力措施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四是稳步推进“食品安全6S”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及市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6S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厨房革命”“厕所革命”,实行“6S”规范化管理模式,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三、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监督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把食品安全各道关口。将校园及周边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的重点区域,春秋季开学前,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定期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切实加强无证幼儿园治理。

  四、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开展对全市所有设有食堂的养老机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持证经营情况、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场所与设施设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5个方面内容。

  五、深入开展餐饮食品重点问题专项整治

   (一) 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要继续推行网络订餐“一次性封签”“无接触配送”“双公示制度”,确保网络订餐配送最后一公里安全。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达到100%。同时,线上线下联动,加大对线下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网络订餐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 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农村厨师的管理档案和数据库,强化农村厨师卫生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厨师管理。

  (三)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民政、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养老机构、建筑工地 、高速公路服务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景区、医疗机构等重点领域食堂及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分析研判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发布餐饮服务消费提示。组织开展节假日、节庆活动、中高招和旅游高峰期间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按照《河南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协调指导各地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做好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监管工作。

  (四)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推广运用“豫冷链”追溯系统,督促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主体落实进货查验、提前报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赋码入库、扫码销售和专用通道、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等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制度和“四个一律不得”等工作要求,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省内全程追溯管理。严格做好涉疫产品核查处置,防范涉疫产品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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