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办〔2021〕90号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焦作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市局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的宣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使用化妆品,根据《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河南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药监妆〔2021〕96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科普宣传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安全用妆,美丽有法 一是寓意化妆品法规为化妆品安全和公众的美丽生活保驾护航;二是寓意公众只有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才能有美丽的生活。 (二)时间:2021年5月24日—30日(周一至周日)。 二、宣传重点 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开展活动: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合理预期化妆品的功效。 三、主要活动 科普宣传周将围绕宣传重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市局与各县(市)区局联动,各方广泛参与的形式,组织开展全民性、主题性和公益性的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科普宣传周活动的参与范围、覆盖面和社会影响,打造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的品牌。 (一)配合国家、省药监局活动 宣传周期间,按照国家、省药监局的统一部署,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市局监管人员和化妆品备案人参加“为民办实事 化妆品法规宣贯”培训活动;二是组织全市化妆品备案人和基层监管人员观看国家局组织的线上网络公益培训。 (二)组织开展市级活动 1.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一是5月24日当天,开展进景区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宣传化妆品法律法规和小常识。二是在宣传周期间,开展进大型商场宣传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到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参观,近距离了解化妆品经营和监管过程,现场进行宣传培训。(市局化妆品监管科牵头,综合规划科配合) 2.制作发放宣传资料。根据省药监局提供资料,设计制作市局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供全市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发放使用。(市局化妆品监管科牵头,办公室配合) 3.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在市局微信公众号、市局网站等平台开展化妆品安全线上科普宣传。同时积极加强同本地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努力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市局综合规划科牵头,化妆品监管科配合) (三)积极做好县(市)区活动 各县(市)区局要围绕宣传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不断丰富完善科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开展安全用妆知识进校园、进医院、进广场、进门店、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进景区等“八进”活动,开展化妆品科普知识上电视、上电台、上大屏、上报纸、上微信等“五上”活动,以丰富的科普宣传内容和多样化的传播方式,为消费者解答化妆品常识、使用误区,提高公众安全用妆和合理使用的意识,努力增强科普宣传周活动效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局要按照省、市局统一要求,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标识将按照省药监局要求适时在“焦作药化流通监管群”发布)、围绕统一的科普宣传周主题开展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的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处置。 (二)强化材料审核。各县(市)区局要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使用的各类科普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科普宣传内容的准确和客观。 (三)严格纪律要求。科普宣传周是服务公众的重要活动,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科普宣传周期间举办各类活动均不收取费用,以保证活动的公益性。同时,在封闭场所举办相关活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四)加强沟通联系。请各县(市)区局指定1-2名科普宣传周联络人员,确保科普宣传工作沟通顺畅,并于5月18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送至市局化妆品监管科。 (五)认真做好总结。各县(市)区局要积极做好辖区2021年焦作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分别于5月25日前将5月24日活动信息,5月30日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包括影像资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局化妆品监管科,电子版发送至1921103436@qq.com。 化妆品监管科联系人:谷媛媛 电话:3686053 附件:2021年焦作市化妆品科普宣传周“八进五上”宣传活动分工.docx 202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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