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30 12:33:02 星期三
首页 >> 政务 >> 政策 >> 其他文件 >> 详细内容
政策
政策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解读
>>公示公告
>>预算决算
>>政策法规
>>行政处罚
>>依申请公开
>>权责清单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行政奖励
>>行政确认
>>建议提案办理公示
>>规划信息栏目
>>府院联动
>>产品质量监管
>>回应关切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于印发2021年价格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5-19

焦市监办〔2021〕93号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价格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示范区发改委:

根据全国全省价监工作会议和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现将《焦作市2021年价格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5月19日

 

焦作市2021年价监工作要点

2021年,价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价监工作会议和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价监工作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优化服务水平,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市场价格环境,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服务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强化重点领域价格监管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监管。围绕新冠肺炎防控新形势,保持价格监管力度不放松,修订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提升价格应急监管能力。国绕畅通大循环,加强产业链供应链价格监管,优化市场价格监预警,注重形势分析,密切关注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和米面蛋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及基建原材料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动,做好生猪稳价保供工作,严厉查处哄拾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加强医药领域价格监管,完善药品价格监管机制;继续做好教育收费检査工作。

(三)加强重点时段价格监管。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价格监管,规范明码标价,倡导价格诚信,服务节假日消费,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四)加强互联网经济价格监管。加强互联网领城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加强对互联网平台收费问题的调查研究,纠正不合理收费。

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涉企收费治理

(五)组织开展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领城收费检查。进一步落实惠企政策,重点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商业银行等领域收费问题加大査处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六)组织开展水电气暖价格检查。配合相关部门清理规范城镇水电气暖行业收费,组织开展检查,有序规范价格行为。严格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七)组织开展铁路、公路及物流等领域价格收费检查。重点关注铁路货运杂费、铁路专用线等竞争不充分环节以及公路等交通物流领域收费,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实施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服务生态环境建设,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八)做好差别电价、环保电价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有效发挥价格杠杆的激励和约東作用,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持续加环保电价监管,提高发电企业实施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改造的积极性,有效促进减排目标实现。

四、服务系统能力建设,提升工作合力

(九)完善规则体系。修订完善价格应急监管规则。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研究探索重要行业价格收费行为规则或执法指南。

(十)加强队伍建设。统筹市局办案和指导县市区的关系,举办系统业务培训班,加强基层联系,提升各县市区执法水平。

(十ー)强化协作配合。强化市场监管内部融合,用好法律工具箱,实施综合监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把监管执法与完善政策有机结合,形成共同促进行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案例宣传的常态化、多样性,促进社会共治。加强系统内宣传,组织案例分析评选,推广执法经验,增强执法办案的法理支撑。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2020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焦作市丰收路169号 电话:0391-3587618
豫ICP备17020193号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88号 网站标识码:4108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