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办〔2021〕99号 关于组织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质量提升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分局,省锅检院焦作分院,各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行为,努力营造崇尚质量,追求质量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市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质量提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全市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推动全市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自觉规范工作行为,努力提升产品质量,有效防范安全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贡献。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5月下旬) 组织全市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负责人和质保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对组织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质量提升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学习交流(6月) 组织实施宣贯培训与研讨交流活动。重点组织各制造单位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等相关人员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工作的文件,对涉及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工艺技术和安全管理等问题进行研讨。 (三)专家讲座(7月) 请相关专家对我市制造单位相关质量、技术人员进行特种设备技术知识讲座,使我市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尽快跟上国家政策的步伐,解放思想,开拓视野,掌握最新技术,适应市场的发展。 (四)比武竞赛(8 月) 组织实施承压类特种设备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知识考试、焊接技能等内容的比武竞赛。在每个制造企业内部开展技术练兵的基础上,选拔2名承压类特种设备持证焊接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焊接技能比武竞赛。比赛设一、二、三等优胜选手奖和组织奖。 (五)质量考核(9-10月),质量考核由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和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会同省锅检院焦作分院组成考核组。对焦作市辖区内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单位,从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的保持和改进、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监检过程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和产品档案抽查等方面实施综合考核,形成《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评价报告》(见附件1)。 考核结果将通过有关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发布。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仍不合格的,暂停其特种设备制造工作。 (六)巩固提高(11月) 所有制造单位应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巩固取得的成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市局将对质量考核评价优秀的制造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把这些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 三、相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提升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的重要性。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各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质量工作的重要性。 (二)加强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质量提升活动的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产品质量提升活动的有序开展并取得实际成效,各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检验机构一定要结合当地实际,着眼效果,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对全市制造单位质量考核和技术比武的组织工作;各县市区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制造单位的制造资质、工作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质量考核工作;检验机构负责质量考核和比武竞赛的技术支持工作。各单位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协调统一,要有一盘棋思想,坚决杜绝推诿扯皮,阳奉阴违。 (三)建立企业负责人约谈机制。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与河南省锅检院焦作分院专家定期对举报投诉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同一制造单位因为制造质量的原因,投诉次数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将启动约谈机制,对该制造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仍不能改进的,安全监察机构将依法予以查处。 (四)持续加强产品质量动态监管。一是各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制造单位相关信息。制造单位的场地、人员等资源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准确地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上报变更后的情况。二是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安全监察机构、检验、制造单位及时分析安全形势,总结部署工作,传递相关信息,研讨交流工艺技术工作。三是要加强制造单位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有重点地对辖区制造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其制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有效规范制造行为。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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