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办〔2021〕126号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021年是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新的五年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强化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基础年。根据《焦作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认清当前工作形势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示范点创建、“结对子、传帮带”等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发展。但是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标准和社会公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从平时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看,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部分单位对服务型行政执法认识不清,落实不到位,没有具备相关专业素养的工作人员来负责该项工作;部分执法人员的服务型行政执法意识不强、知识不够扎实,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柔性执法方式的运用不到位,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法治政府建设,又不利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也不利于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 服务型行政执法是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力抓手,是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执法关系和谐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立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高度,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点工作 (一)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实践证明,以提示、建议、示范、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指导,有利于公众参与和配合行政管理、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要在总结经验基础上,结合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安排,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行政指导方式科学化、规范化。各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使行政指导融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有效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守法,自觉纠正违法行为,防范执法矛盾纠纷。 (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行政调解是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是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积极推进行政调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将行政调解工作作为重要职责,明晰行政调解流程,规范行政调解文书档案,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应当设立行政调解室,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持续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从目前工作的开展情况看,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与预期还有一定差距。各单位要针对短板和不足,深入分析研究,结合实际稳步实施。各单位要对照标准和要求,打造工作新亮点,为全面开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梳理风险点要注重聚焦社会关注的问题;制定措施要注重结合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着眼于解决问题,增强措施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宣传辅导要灵活多样,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看就懂的漫画、动画、抖音等形式;防控措施要结合实际有效实施,以实现同类违法数量降低、社会公众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四)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指导评价。要注重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整体推动,实现动态提升、不断完善。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现场观摩、案例讨论等方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引导其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熟练运用柔性执法方式,有效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将服务理念有效融入执法实践,实现行政执法从管理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从管制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从强制性向非强制优先转变。二是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在全市系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培育活动,促进全市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市局将积极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并作好推荐工作。今年,确定焦作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支队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创建示范培育点。 (五)注重工作成果总结宣传。将获奖的服务型行政执法优秀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全市系统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执法水平和效果。 下半年,我们将组织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案卷集中评查,作为检验各单位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效果的举措和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各单位提交3件行政指导或行政调解案卷参与评查。 三、务求工作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和责任,落实人员和各项保障制度,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柔性抓手”的地位和作用,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科学谋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执法培训,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任务落到实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正确理解、准确实施法律,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公众参与、最小利益侵害、非强制手段优先等法律原则有机结合,熟练运用柔性执法方式,执法关系和谐,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加大工作推动。要加强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推动。各单位要加强学习交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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