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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消协发出“特供酒”消费警示
来源: 时间:2024-05-22

焦作市消协发出特供酒消费警示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违规冒用国家机关和军队名义,在商品、包装上冠以“特供”“专供”“内供”“军”等字号标识,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为切实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焦作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

一、警惕“特供酒”消费陷阱

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 (国管办〔2013〕59号)、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禁止销售“ 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军后需能〔2022〕236号)等规定,制售“特供酒”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目前线上线下销售的带有“特供”“专供”以及“军队特供”“军品专营”等标识、字样的商品均系非法产品。

二、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商品

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酒类生产加工厂家、销售点进行购买,这些商家具备相应的生产和销售资质,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仔细查看酒水标签信息是否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若发现标签上信息缺失或模糊不清,应避免购买此类产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购买酒水后,要及时向商家索取并保留购物凭证,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提供有效的证据支持,便于维权。

三、倡导理性消费

市场上一些商家为了追求利润,利用消费者对特供酒的追捧心理,包装冠以“特供”、“专供”、“军”字号等标识或者进行有关宣称,故意抬高价格,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误导消费者。因此,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尤其是高端酒类产品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不买“特供酒”,避免被虚假宣传所蒙蔽。

四、公开投诉途径,加强行业自律

酒类行业经营者要积极落实酒类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销售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尤其是高端酒类产品时,如发现市场上有制售带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白酒的行为或以“特供酒”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印制商标和产品包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白酒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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